“转让网恋对象,年龄20岁,非常缺爱”,近期,“只需几百块就可‘买’到对象”“无需见面或视频”的“网恋二手市场”引发舆论关注。截至11月24日14时,相关文章浏览量超120万。
和其他二手交易相似,“网恋二手交易”的流程包括:由“卖家”以明码标价的方式向他人兜售自己“正在交往”的网恋对象,并提供社交账号、聊天记录等信息,吸引“买家”顺利“接盘”,甚至有“商家”会选择将数个网恋对象“批发出售”,借此实现利益最大化。
买卖环节不设防,滋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进入互联网时代,网恋已成为被广大年轻人接受的交往方式。南都民调中心日前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51.28%的受访者表示接受网恋,51.50%的受访者表示有过网恋经历。但在网络互动中,个别人员却动起了出售网恋对象个人信息的歪脑筋,作为“被卖者”的一方往往并不知情。
在百度平台以“网恋二手市场 个人信息”为关键词,可检索到相关网页12.6万条,占到“网恋二手市场”有关网页总量的64.29%。另有不少网友在讨论平台分享自己被网恋对象“转卖”的经历,甚至有人发现其身份信息几经易手后,最终流入境外黑色站点,还因此收到来路不明的网络骚扰。
或许是出于对这种“转卖”行为合法合规性的考量,如今,在部分公开的二手平台,已很难再搜到此类信息,相关交易活动逐渐转移到各社交平台群聊中。然而,不论“卖场”如何转化,“网恋二手市场”都不是法外之地,都不能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损害,健康的网络恋情终究要回归到真情实感的交流。
网络社交套路满满,“职业网恋者”进场“圈钱”
随着“网恋二手市场”的不断壮大,一批专门瞄准于此的“职业网恋者”也“粉墨登场”。在可观的金钱利益驱动下,这类“专业群体”有计划地结交对象进行“变现”。
如有“职业网恋者”向媒体透露,自己经营的“网恋生意”收入有几部分构成,有的是大规模出让网恋对象得来的“转卖费”,单个价格在200元至800元之间;有的则是利用甜言蜜语要求网恋对象“投喂”自己,月度“流水”可达4000元以上。这一行为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有法律专家指出,“如一方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对方钱财或者礼物、让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且金额数目过大,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网恋二手市场”的出现,让像“职业网恋者”这样的投机分子看见了“商机”,凭借虚伪、廉价的情感付出进行“圈钱”。这不仅可能会加剧网恋环境的混乱程度,也折射出网恋行为在当下互联网语境中“定位不清”“缺乏认同”的尴尬困境。
“灰色服务”借势入场,带出线下违法行为
在“网恋二手市场”本身各种乱象滋生的同时,“网恋经济”的利益链条还在不断向外延展,带出以“恋爱鉴定”“替人把关”为卖点的“网恋奔现师”。
顾名思义,“网恋奔现师”业务范围包括有偿为雇主线下“考察”网恋对象身份,如果发现“货不对板”,就立刻“一刀两断”,达到“防止翻车”的效果。但有报道指出,该行业的部分服务已处于“灰色地带”,蹲点观察、代拍照片的“求证”手段,往往暗藏盗摄偷拍等违法行为。在问答类平台上,“网络奔现师是否合法”“网络奔现师的出现反映了哪些问题”等内容浏览量合计达95.6万。
“网恋二手市场”衍生而来的“恋爱”服务,看似全心全意为用户网络社交保驾护航,实则只是借“网恋市场”赚取利益的新手段。交织着违法行为的越界之举,换不来真情托付的“爱”,只会在一次次的试探中,触及“法”的边缘。
对于“网恋二手市场”所暴露出来的各类乱象,我们必须要引起重视,不可一笑了之。防范明码标价的“恋”,侮辱了真心实意的“爱”,消解公众投身爱情的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