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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 2025-06-19 15:47:21 来源: 浙江日报 王涛 邓志烁 编辑 李雅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样需要高水平法治提供坚实的基础、稳定的环境、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氛围。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大省,应立足区域实际系统探索高水平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立法体系优化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基点。针对数字经济、高端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浙江健全省级地方立法,形成《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体系。特别是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领域,围绕浙江数据要素市场先发优势,制定《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文件,明确数据确权、流通、交易、使用的基本规则。下一步,要建立立法评估与清理机制,及时排除阻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加强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立法向前沿技术领域延伸,为创新发展提供全面法律保障。

  执法机制创新是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关键支撑。进一步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型监管执法体系。在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方面,针对“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带来的跨企业数据共享与交易需求,完善分层次、分类别的数据资产监管模式,建立数据交易全流程合规监管体系,推进数据要素的安全高效流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全方位保护体系,有效降低创新成本。针对省内中小企业创新主体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建立便利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降低创新主体维权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司法体制深化是创新权益保障的坚实屏障。浙江是全国首创“互联网法院”的省份。2017年以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杭州破产法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三大“国字号”专业法庭及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杭州成为全国少有、全省独有同时拥有“三庭一院”的城市。接下来,应进一步深化专业化司法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互联网法院等专业化审判机构,提升对复杂技术案件的审判能力。在数据要素保护领域,完善杭州国际数字交易中心司法保障体系,建立数据交易标准化契约工具与争议解决机制,通过司法手段保障数据确权与交易安全。探索建立数据权益侵害技术鉴定机制,组建跨学科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复杂数据纠纷案件提供支持。针对量子信息、新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建立专利侵权技术调查官制度,提升专业化司法服务能力。针对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众多的特点,建立知识产权快速保护中心网络,实现轻资产创新企业的便捷维权,打造专业化司法品牌。

  加强数字法治建设

  推进数字法治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浙江“法链”建设,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司法公证、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集成应用。针对省内各地区数字化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推进法治数字基础设施下沉,使数字法治服务向县域和乡村延伸。

  构建智能化法治监管体系。升级“互联网+监管”平台,构建以浙江数字化改革理念为指导的新型法治监管体系。根据不同区域产业特点,开发差异化的智能监管模型,实现从“一刀切”监管向精准化、差异化监管转变。比如,针对杭甬绍地区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覆盖数据合规、知识产权、金融科技监管等多维度的综合智能监管体系;针对温台金民营经济活跃区,建立以民营资本合规、中小企业合同风险防控为特色的综合智能监管体系;针对湖衢丽生态与特色产业区,建立以环境法规合规、生态补偿机制落地为特色的综合智能监管体系;针对作为海洋经济与资源型城市的舟山,建立以海事仲裁、油气贸易合规、远洋渔业资源管理为特色的综合智能监管体系。

  构建数字化司法运行体系。依托数字化改革优势,推进司法流程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升级完善“移动微法院”平台,建立覆盖诉前调解、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的一体化数字司法服务体系。搭建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证据固定平台,降低创新主体维权成本,为数字经济与制造业创新提供高效司法保障。

  升级法治服务数字化平台。基于“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等改革基础,推动法治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升级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平台法律服务功能,实现从法律咨询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针对各地市产业结构与法律需求差异,建立分区域、差异化的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机制,确保法治资源与产业发展精准匹配。

  实现法治区域协同

  推进城市群法治协同发展。发挥省内城市群协同效应,构建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温州、金华等区域中心城市为节点的法治创新网络。针对各大都市圈差异化发展需求,建立区域法治协同机制,在保持地方特色的同时,实现法治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构建产业法治协同机制。统筹各地技术创新平台与法治保障资源,推动法治资源向数字经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聚焦数字安防产业链、集成电路产业链、网络通信产业链、智能计算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链、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产业链、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智能装备产业链、智能家居产业链、现代纺织产业链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组建产业链法治服务专班,形成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法治保障网络。

  深化长三角区域法治协同。强化浙江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法治环境建设中的作用,联合上海、江苏、安徽共同打造跨区域法治协同机制,统一市场规则,消除制度壁垒。推动建立跨省域数据要素市场规则体系,构建数据要素流通的统一标准与互认机制。特别是要发挥环杭州湾城市作为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为浙江企业拓展区域市场提供法治环境支撑。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编辑: 张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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