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智能经济作为数字经济演进的高级形态,已经成为引领产业变革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智能经济形态具有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四方面的特征。从要素体系看,数据是智能经济新形态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驱动着要素体系迭代更新;从组织形态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使着人类智慧与机器智慧有机结合,形成更为智慧化、高级化、现代化的生产系统,驱动着新型产业组织兴起壮大;从产业演进看,人工智能技术打破了传统产业之间的边界,拓宽了产业与产业深度融合的范畴,驱动着人工智能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完善;从价值创造看,智能经济通过平台链接诸多创新主体,形成价值共创共享的良好生态,驱动着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更为公平有效。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始终处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键位置。观察大模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突破和产业兴起,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日益凸显,智能经济新形态的培育与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力量。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和尖端人才引进力度,聚焦大模型底层算法、数据隐私保护、可信流通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合作,推进产学研一体化,联合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为智能经济发展提供源头动力。另一方面,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对于智能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需求,引导智能技术进步方向并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使得科技成果能够尽快应用于全产业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企业也是场景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打造应用场景促使人机更好协同、产业深度融合以及价值充分共享,拓宽着智能经济发展的空间。在此基础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能够促使原始创新与技术转化相贯通、场景建设与产业应用相适应,为智能经济新形态培育注入活力。
得益于“八八战略”的前瞻性引领,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成为我省发展的“金名片”,为我省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加快培育智能经济新形态提供了先发优势。截至2025年底,我省民营企业在册总量达376.89万户,占企业主体总量的91.9%。在民营企业中,近年来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民营企业显示出迅猛扩张的势头。2025年底,浙江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民营企业达39.57万户,同比增长13.51%;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民营企业达26.13万户,同比增长12.53%。2025年,全省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7131亿元,同比增长了20%,通义千问、DeepSeek等稳居全球开源大模型的前列,杭州“六小龙”等新锐科创企业火爆“出圈”。2026年1月,我省公布的首批96家“科技新小龙”企业名单中,人工智能企业达到43家,成为“新小龙”群体的核心力量。
当前,我省将人工智能作为支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变量,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在此进程中,要更好发挥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需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大财政资金、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支持力度,鼓励人工智能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建立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大与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牵头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共同突破大模型底层算法、芯片、脑机接口等关键技术。加大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场景的开放力度,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应用场景设计与建设,畅通场景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以场景驱动智能经济新形态发展。
二是促进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明确大中小企业的功能定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助推智能经济新形态培育与发展。一方面,发挥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优势,牵头组建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积极打造创新联合体,建立多级联动、协同服务的网格式服务体系,助推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另一方面,发挥平台企业网络优势辐射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打造“平台—场景—生态”模式,构建大中小企业畅通的双向互动机制,引导建立“龙头平台企业+海量应用开发者”的共生共荣生态,以大中小企业融通更好推进智能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场景建设。
三是提升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发挥我省开放大省优势,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培育一人公司、超级团队等新型业态,助推这类型企业更好地开展数字服务、数据服务等对外贸易活动,强化我省智能经济发展的全球影响力,带动和引领全球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做标准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牵头建立专利池、开展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国际标准必要专利建设,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大全球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服务,吸引高层次人才更好助推我省智能经济发展。
(作者分别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二级教授,浙江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